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剧院声学设计解决方案

发布日期:2018-06-27 浏览次数:47668



声学设计要点

一、剧场设计应包括建筑声学(含室内音质设计及噪声控制两部分内容)设计;建筑声学设计应参与建筑及装饰设计全过程。

二、扩声设计应与建筑声学设计密切配合;装饰设计应符合声学设计要求。

三、自然声演出的剧场,声学设计应以建筑声学为主。


剧院建筑声学设计相关标准和规定

1、《剧场、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》GB/T 50356-2005

2、《剧院建筑声学设计规范》JGJ 57-2000

3、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096-2008)

4、《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》(GB 50371-2006)

5、《厅堂混响时间测量规范》GBJ76-84

6、《建筑隔声与吸声构造》(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8J931)

7、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(GB50325-2001)

8、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J16-1987(2001年版)

9、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222-95)


解决方案

由于吸声降噪只能降低混响声,不能降低直达声,降噪效果还与室内原有的吸声量、接收者的位置有关,因此只能在一定的条件下使用:

1. 如果室内天花及墙面是坚硬的反射面、又没有一定数量的吸声性能强的物体,室内混响声突出,则吸声降噪效果明显。例如,当室内大量采用大理石、水磨石、玻璃和金属板材等装饰材料时,混响声很强,此时,若增加部分吸声装饰材料,则可大大改善室内的声环境,增加宁静气氛。

2.如果室内已有可观的吸声量,混响声不明显,则吸声降噪效果不大。

3.当室内均布多个噪声源时,直达声处起主要作用,此时吸声降噪效果差。

4.当室内只有一个噪声源或噪声源较少时,离声源距离大于临界距离的远场范围,其吸声降噪效果比靠近声源的近场范围有显著提高。

5.当要求降噪的位置离噪声源很近,直达声达主要地位,吸声降噪的效果也不大。此时如果噪声源附近设置屏障以降低直达声,则在噪声源附近的吸声处理也会有一定效果。

6.由于吸声降噪的作用在于降低混响声而不能降低直达声,因此,吸声处理使混响声降至直达声相近的水平是较为合适的,超时这一限度,降噪效果不大,而且造成浪费。这是因为吸声降噪量与吸声材料用量是对数关系而不是正比关系,不是吸声材料用得越多,降噪效果越好。

7.吸声降噪量一般为3-8dB,在混响声十分显著场所可达10dB左右,一般对未经处理房间使平均降噪量达到5-7dB较为切实可行。当要求更高的降噪量时,需用隔绝噪声的方法或其他综合措施。